“在年底簽訂合同之前,廠家會根據每個經銷商的情況列出大致的計劃銷量,然后我們再根據廠家提供的營銷計劃的模板,填寫計劃提交給廠家,詳細到每個月要如何做。其中包括在銷量任務較重的時候,經銷商必須招收人手并組織相關培訓以便完成任務。”這是記者從上海一家合資品牌經銷商處獲悉的一項廠家“規定”。而據了解,經銷商必須在任務較重的月份招收人手的要求,并不僅是這一個廠家獨有。 從廠家的角度來看,所謂人多力量大,在一些銷量任務較重的月份,廠家要求增加銷售人員數,不外乎是為了幫助經銷商能夠盡量完成其指定的銷售目標,保證廠家能銷更多的車輛,也是保障經銷商能夠拿到完成任務后的一些返利。
而對經銷商而言,增加人手,就是增加成本。對商家來說,當然是希望花盡可能少的成本,獲得盡可能大的利潤。于是,經銷商往往會在廠家檢查之前,做好充分的準備。“廠家來檢查,肯定不會按照人頭去數人數,一般都采用詢問的方式,**多就是讓經銷商把勞動合同拿出來檢查一下。”于是,某些經銷商就會“謊報人數”,把一些不存在的人說成是出去跑客戶未歸,或是用其他理由應對。如果遇到需要出示人員勞動合同的,經銷商也會拿出準備好的假合同來應付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