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能表(電度表)是我們大家都認知的一種表計,家家戶戶都會懸掛一塊電能表,用于計量家里使用的電量。 互感器則不同,幾乎很少有人知道它。我們大家在中學里都學習過變壓器,互感器就是特殊用途的變壓器。電流互感器就是二次接近于短路狀態下的變壓器,它是將一次不同的電流(0.1A~10000A)轉換為二次為5A(1A)的標準電流,接入電能表的電流端。電壓互感器就是二次近似于開路狀態下的變壓器。它是將一次從幾V~幾十萬V的電壓,轉變成標準的100V(100/√3V)。用于連接電能表的電壓端。
Ⅰ、Ⅱ、Ⅲ、Ⅳ類高壓計量裝置應在1個月內進行首次現場試驗。Ⅰ類電表至少3個月,Ⅱ類電表至少6個月,Ⅲ類電表至少每年現場檢驗(比對)1次。Ⅰ、Ⅱ、Ⅲ、Ⅳ高電表三四年,Ⅴ類電表4~6年要開展周期輪換。 Ⅴ類電表數量大,裝置面廣,以前規程規定每5年輪換1次,由于工作量太大,絕大多數供電企業做不到,每年的電量不明損失可觀。現在電表驟增,按新規程,可以抽檢。采取同一廠家,型號的單相電子式電表,可按上述輪換周期,到期抽檢10%,如達到技術要求,則其他類型電表,允許再延長使用1年。待第2年再抽檢,不滿足技術要求時,要全部輪換。
現廣泛使用寬容量電表,目的是為了改善電表超過銘牌標定電流數倍仍能正確計量,提高電表過載能力。但在實際配置中忽略標定電流和最大電流的概念(括號內為最大電流)。以前用無寬容量電表時,在設計中允許電表短時過載1.5倍電流。雖然現在有2倍、4倍甚至6倍寬容量電表,但在配置電表時,按最大電流配表是不妥的。如用戶申請用電容量為三相10kW,配置三相20A非寬容量電表,在實際使用中,短時超過50%負荷時,電表還在設計允許范圍內運行。而配置三相5(20)A寬容量電表時,其最大負載電流只允許20A。如再過載或電動機經常起動時就有可能燒表。現各地已發生多起配表不當而發生燒表事件。正確配置應按最大電流的50%配表,以防燒表。用戶負荷電流為50A以上時,宜采用經低壓CT接入式的接線方式配表。